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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安省预算税务部分主要内容

2008年3月25日,安省财政厅长邓肯向安省议会提交了2008年财政预算,此预算于2008年4月1日经省议会投票通过生效,其税务部分主要内容如下。

个人税部分

1.个人税税率

预算没有改变安省个人税税率,应纳税收入超过30,000元仍然要缴纳300-900元不等的健康税。

2.股利税税率

随着联邦在有关股利税收方面的变化,预算确认安省将继续提高合格股利税务优惠,由2007年的6.7%,提高到2008年的7%,2009年的7.4%。

3.老年屋主物业税补偿

从2009年开始,老年屋主可以申请物业税补偿,最高250元(2009年以后500元),具体数额依据收入确定。

4.老年人物业税及销售税优惠

预算确认,对老年人领取物业税及销售税优惠收入标准将下降,2007年标准为23,820元。

公司税部分

1.公司税税率

预算没有改变安省公司税税率,对于小企业而言,2008年安省公司税税率仍为5.5%。

2.资本税

对于主要从事生产或资源活动的公司,追溯到从2007年1月1日起,取消资本税;对于不从事生产或资源活动的公司,资本税也将大幅降低,并于2010年7月1日起取消。

3.安省商业化免税

预算新引进安省商业化免税政策(Ontario Tax Exemption for Commercialization,简称OTEC)。对于在2008年3月24日至2012年3月25日之间成立的公司,如果公司主要从事具有知识产权的产品研发、试产、批产,其10年收入免交公司最低税。

4.安省数字产品税务优惠

安省数字产品税务优惠(Ontario Interactive Digital Media Tax Credit,简称OIDMTC),是一种可退还的税务优惠,预算提高了申请此优惠的开支限额,从2008年3月25日起,由20%提高到25%,小企业再从2009年12月31日起提高到30%,所有提高截止到2012年1月1日。

5.安省创新税务优惠

为保持与联邦对研发费用税务优惠政策的一致,安省将创新税务优惠(Ontario Innovation Tax Credit,简称 OITC)开支标准由现在的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,应纳税收入标准由40-60万元提高到40-70万元。


Created on 2008-05-0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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