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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联邦减税案主要内容

2007年10月31日,众议院以127票赞成、76票反对通过了联邦政府的减税方案。这个方案涉及面广,包括货服税、个人所得税、公司所得税,减税金额预计在今后五年内达到600亿元。以下是联邦减税方案的主要内容。

 货服税(GST

从2008年1月1日起,货服税从6%减为5%。货服税如果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应付或已支付,适用6%税率;如果在2008年1月1日之后应付或已支付,适用5%。

方案还针对房地产、进口货物、视同销售等情况制定了特别的过渡规定。

 公司所得税

联邦公司所得税,在五年时间内逐步从2007年的22.12%减到2012年的15%,具体各年税率见下表。

 

2007

2008

2009

2010

2011

2012

目前税率

22.12%

20.5%

20.0%

19.0%

18.5%

18.5%

减税后税率

22.12%

19.5%

19.0%

18.0%

16.5%

15.0%

小企业联邦所得税率,从2008年1月1日起,而不是从2009年1月1日起,从2007年的13.12%,减为11%。

 个人所得税

从2007年1月1日起,将最低一挡收入(到37,178元)的联邦个人所得税税率,从15.5%减为15%。

联邦个人所得税免税额,则从2007年的8,929元增加到2007及2008年的9,600元,2009年的10,100元。

以上个人所得税减税措施,对于年收入40,000元的人来讲,2007年可少交大约225元。


Created on 2007-12-2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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